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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青岛淄博建立冬春蔬菜储备制度
2012年11月3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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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济南11月29日讯(记者 崔滨)山东省商务厅发布消息称,结合山东是蔬菜生产大省、交通条件较好、冬春季极端天气较少的实际情况,确定在济南、青岛、淄博三市建立冬春蔬菜储备制度,储备规模不低于城区常住人口5-7天消费量。
省商务厅人士表示,目前,建立蔬菜储备制度的三市,已落实储备规模3.2万吨,济南、青岛、淄博分别为1万吨、1.8万吨和4440吨。用于保障市民冬春极端天气蔬菜消费的储备周期,为当年的12月中旬至次年的3月底,时间不少于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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