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宁11月29日讯(记者 晋森 通讯员 盛春坤 孔峰) 曲阜一无业男子酒后与人发生争执,为泄愤竟拿自制的短枪去报复。谁知却没找到“仇人”,冲动之下向警务室玻璃开了枪。近日,曲阜法院一审判处张某犯非法持有枪支罪,获刑一年六个月。 今年6月份,张某在曲阜某工地附近一地摊吃饭,因为琐事与邻桌的孔某发生了争执,双方厮打在一起。感到吃了亏的张某回到家中越想越生气,借着酒劲拿起自制的短枪去找孔某报复。谁知等张某赶回地摊,孔某早已离去。 随后,张某又持枪前往孔某打工的工地寻找,结果还是扑了个空。恼怒之下的张某无处撒气,为泄愤竟向工地旁的警务室开枪射击,将警务室的门窗玻璃打坏。案发后,张某被抓归案,经鉴定,张某非法持有的枪支具有杀伤力,属于国家管控枪支范围。 曲阜法院一审认为,张某违反强制管理规定,非法持有枪支,其行为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张某为泄私愤,开枪射击,行为恶劣。但案发后张某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且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积极赔偿财产损失,可从轻处罚,依法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