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1月29日讯(记者 马瑛) 11月27日至12月10日,消防、公安、质监、工商、安监等几个部门联合开展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场所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行动,重点检查火锅店的液化气罐使用情况。 记者了解到,因为目前并没有部门出台火锅店停用液化气罐的相关文件,检查组只能对使用液化气罐的火锅店进行检测预防,却不能从源头上切断危险。 本次联合检查行动从11月27日晚在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始,检查组由消防、公安、工商、质监、安监等几个部门组成。11月29日上午,检查组在青龙街上的筋头巴脑火锅店例行检查时发现,该火锅店每个桌下都放着一个小型液化气罐,经质监部门工作人员确认,该店的液化气罐均在四年保质期内,管道以及阀门也都合格。消防部门查到该店二楼走廊超过20米,仅有一个出口,并且没有安装紧急出口标志和应急灯,另外走廊内不仅没有灭火器,消防栓里也没有水,鉴于该店消防问题较多,消防部门29日上午临时查封了该店。 随后,检查组又查处了几家小型火锅店,使用小型液化气罐的还真不少,不少店家老板坦承,液化气罐自开业时就使用,已经有五六年未曾更换过。“电磁炉成本太高,还要用电,商业电费价格较高,这些都会让成本增加,小店的利润本就不高,再添置上电磁炉,根本就挣不着钱了。”一家亳州鸭煲的老板说。 截至11月29日,联合检查组共排查各类单位、场所30家,发现火灾隐患113处,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39份,临时查封1家。 “看见那个新闻了,其实危险性就是挺大的。”排查过程中,一家辣鸭头火锅店的服务员也承认,由于液化气灶和液化气罐使用时间较久,打开燃气,再用打火机引火,以及燃烧过程中,使劲晃荡燃气罐让燃气燃烧充分等危险动作是常有的事情。“使用液化气罐相对成本较低,再说也没有规定说不让用吧。”该服务员说。 在排查活动中,记者通过各部门的工作人员了解到,消防部门只能管理经营场所的消防设施以及消防通道,发现的隐患要坚决责令改正并依法予以处罚;工商部门则在消防部门查处的基础上,对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规定条件的场所进行执法;安监和质监部门也只能检查燃气罐的质量,对于有隐患的下整改责令书。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并没有部门出台火锅店停用燃气液化罐以及液体酒精的相关文件。“现在只能在预防阶段做工作,由于各个部门管辖范围不同,所以这次才联合这么多部门联合检查。”消防部门的一位工作人员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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