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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事挺堵心
养殖户50只种兔 一夜全被咬死
  • 2012年11月3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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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巨野11月29日讯(记者 崔如坤 通讯员 杨继伟) “这两年獭兔行情稳中看涨,可是50多只种兔一夜之间都被咬死,心疼啊!”巨野县柳林镇獭兔养殖户徐某对于去年发生的这件事一直耿耿于怀。近日,在巨野法院柳林法庭法官调解下,拿到赔偿款的徐某终于解开心结。
  2011年4月份一天晚上,柳林镇徐堂村村民徐某准备睡觉时,突然听到院外传来两声狗吠,于是赶忙到院内查看,发现同村徐某某家养的三条狼狗在自家院门外徘徊,眼睛盯着自家獭兔养殖舍叫个不停。没有多想的他将3只狼狗赶跑后,便回屋睡觉。
  然而,第二天早晨醒来看到的景象让徐某惊呆了。他发现獭兔养殖舍内满地狼藉,处处血迹,獭兔“尸横遍野”,50只种獭兔无一幸免。看着多年心血就这样付诸东流,徐某决定讨个说法。
  尽管现场留有一些痕迹,但毕竟没有亲眼看到,杀兔“凶手”是否为邻居喂养的狼狗?在这个问题上徐某和徐某某双方产生激烈争论。经多方协调未果后,今年秋徐某将邻居徐某某告上法庭,要求徐某某赔偿其各种损失5000元。
  巨野法院柳林法庭受理后,很快查明情况。然而,由于徐某保留当时证据不足,没有及时对死亡种兔进行价值鉴定等问题,而徐某和徐某某为同村邻居,本着案结事了原则,法官决定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
  近日,经过法官不懈地耐心调解,徐某和徐某某终于达成和解,徐某某赔偿徐某损失500元。
  法官说法: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也提醒这类案件当事人需要注意提供对方侵权的证据、损失价值鉴定、以及有无过错的证据等,以便能够得到及时的赔偿,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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