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交通安全宣传周12月2日启动
全市机动车95.6万辆,驾驶员86.4万人
  • 2012年11月30日  来源:齐鲁晚报
  • 【PDF版】
  本报泰安11月29日讯(记者 曹剑 通讯员 王维奇) 11月18日,国务院将每年12月2日作为“全国交通安全日”。12月2日上午10点,泰山广场举行“全国交通安全宣传日”主题宣传活动启动仪式。
  12月2日至7日将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周,宣传交通安全知识,倡导树立“珍爱生命、文明出行”的良好风尚。
  据了解,泰安市机动车和驾驶人数量始终保持年均20%以上的高增长率。目前,全市机动车总量已达95.6万辆(其中,汽车34.4万辆),驾驶人86.4万人,泰安市正快速步入汽车社会的门槛。
  首个“全国交通安全日”的主题是“遵守交通信号,安全文明出行”。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交通信号包括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和交通警察的现场手势指挥。遵守交通信号,是每位交通参与者守法出行的基本行为准则。《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通信地址:中国 山东省 济南市泺源大街6号F15   邮编:250014   E-mail:wl@qlwb.com.cn
电话 新闻热线:96706   报刊发行:0531-85196329 85196361   报纸广告:0531-82963166 82963188 82963199
副刊青未了:0531-85193561   网站:0531-85193131   传真:0531-86993336 86991208
齐鲁晚报 版权所有(C)   鲁ICP备050043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