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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猎杀分子盯上大量南迁候鸟——
淄博林业公安联手斩“毒手”
  • 2012年11月3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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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1月29日讯(记者 于雪莲) 29日,记者从市林业局了解到,入冬以来,各种鸟类陆续从北方南迁越冬,在迁徙途中休憩觅食的鸟类,遭到部分不法分子违法猎捕,根据省林业厅要求,淄博将组织各区县林业部门与公安部门联合执法,严打猎捕野生动物的非法行为。
  市林业部门将组织各区县林业部门与公安部门联合制定执法实施方案并及时组建执法队伍,尽快开展打击乱捕滥猎候鸟、违法驯养繁殖与经营利用野生动物的行为,开展拉网式执法排查,坚决收缴乱捕滥猎的网、夹和携带毒药的诱饵,并对违法人员给予行政处罚,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的,按照法律程序追究法律责任。
  张店区、淄川区、博山区、沂源县、高青县作为该项工作开展的重点区县,将结合当地实际加大保护宣传力度,联合工商部门拉网式排查市场内可能存在的无证经营野生动物及产品行为,一经发现,要坚决依法取缔并给予行政处罚。
  市林业部门还将成立保护野生动物的领导小组和行动小组,公开举报电话,及时受理、查处群众举报违法经营及乱捕滥猎野生动物行为。
  野生动物资源属于国家所有,法律规定严禁非法猎捕、运输、经营利用野生动物等非法行为,如果您发现此类行为,请及时拨打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行为举报受理电话:淄博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站,2160754;淄博市森林公安局治安刑侦科,2162992;淄博市野生动物救护中心(市动物园),20707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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