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出行从遵守交通信号“起步” |
| 菏泽启动交通安全日宣传周活动,倡导人们遵守交通法规 | |
- 2012年12月03日
来源:齐鲁晚报
-
【PDF版】
|
|
|
|
|
本报菏泽12月2日讯(记者 崔如坤) 12月2日,是我国首个“全国交通安全日”。12月1日,菏泽市在曹县人民广场举行“全国交通安全日”宣传周活动启动仪式。据悉,菏泽将通过开展一系列活动倡导行人、机动车过街遵守交通信号等文明交通行为,摒弃机动车随意变更车道等交通陋习,抵制超速行驶等危险驾驶行为。 据了解,今年交通安全日的主题是“遵守交通信号、安全文明出行”,这一主题主要聚焦在看似平常的“遵守交通信号”和当前亟待加强的“安全文明”两方面。据交警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全国因闯红灯导致交通事故4227起,造成798人死亡,因违反标志线导致交通事故87852起,造成26154人死亡。道路交通伤害已成为“伤害死亡”的首要原因。 1日,由菏泽市政府、文明办、公安局、交通局等单位联合主办的菏泽市“全国交通安全日”宣传周活动在曹县人民广场启动。来自交警、交通等部门代表以及中小学生代表参加了启动仪式。“出车之前想一想,检查车况要周详……雨雾天气想一想,防滑要把车速降。”启动仪式现场,交警向群众发放了恶劣天气安全行车等宣传材料并接受群众相关咨询,在广场设置了交通安全教育宣传展,学生等代表参观了展览。 “交通安全日活动有利于营造安全畅通环境,让人们出行更安全”。宣传周启动仪式上,菏泽市人民政府特邀咨询高木斗表示。据悉,活动期间,菏泽将组织开展一系列活动,做到“四普及,四增强”,即:普及全民守法理念,增强法制意识;普及尊重生命理念,增强安全意识;普及安全文化理念,增强文明意识;普及以人为本理念,增强科学意识。以达到倡导行人、机动车过街遵守信号等文明交通行为,摒弃机动车随意变更车道等交通陋习,抵制超速行驶、闯红灯、强行超车等危险驾驶行为的效果。 之所以确定12月2日为“全国交通安全日”,主要是考虑群众对作为我国道路交通事故报警电话的“122”认知度高,方便记忆和宣传;且冬季是交通事故多发期,春运等道路交通出行和运输高峰也即将开始,在此节点开展交通安全主题宣传活动有利于预防交通事故,保障人们出行安全。 □知识链接 什么是交通信号? 12月2日是“全国交通安全日”,今年的主题是“遵守交通信号,安全文明出行”。你知道什么是交通信号吗? 交通信号是一个成员众多的大家族,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标线和交警指挥等四个分支,340个成员。你可不要小看了它们,它们都是有法律效力的,是交通出行的基本规则。 最威严是亮闪闪的信号灯。主要有红绿灯、方向指示和闪光警告等信号灯。“红灯停、绿灯行、黄灯亮时不抢行”是很多父母教给孩子的第一首儿歌,所以立在路口的红绿灯是名气最大的。在一些不那么繁忙、但可能会有危险的路口,会有持续闪烁的黄灯,提示过往行人和车辆左右观望,确认安全再通过。 最多样的是交通标志。蓝色的是指示、指路标志,绿色的是高速公路指示标志,红色的是禁止标志,黄色的是警示标志。 最朴实的是标线。“它”和交通标志是好兄弟,经常合作起来指示车辆通行,有交通标志的地方都会看到标线的身影。标线有时还要板起面孔,独立承担重任,告诉人们哪里不可以停车、哪里不能变换车道。 最帅气的是交通警察的指挥手势。当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与警察的手语信息不一致时,要听警察的,只有这样,才能保证道路的畅通和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