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 者 刘洁 报 道 □通讯员 丛晓 孙慧玲
本报12月2日讯 日前,乳山市出台了《科技创新奖励基金使用暂行办法》,首次对科技创新奖励基金的管理和分配办法进行了细化。今后,乳山企业自主创新项目最高可获100万元的奖励。 今年,乳山市设立了1500万元科技专项奖励基金,用于企业重大科研专项、专利、成果转化、产学研合作等方面的奖励及应用技术开发与研究。为规范科技创新奖励基金管理,乳山首次出台办法对科技奖励“蛋糕”进行分配。其中,对当年与科研院所签订产学研合作协议且进入实质运作的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对当年推进的技术水平较高、投资额较大、产业前景广阔、税收贡献较大的重点产学研合作项目,按照“一事一议”原则给予10万元—100万元奖励;对牵头与其他企业或科研院所签订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协议,进行产业或行业共性技术研究开发且进入实质运作的企业,给予30万元奖励。《办法》还对企业自主创新奖励进行了说明:对企业自主创新的科技项目,视项目鉴定、查新或行业内专家认定的技术水平和企业贡献情况,给予10万元—100万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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