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南12月3日讯(记者 廖雯颖 通讯员 李明) 12月3日,记者从省检察院了解到,为让社会群众更好地监督评判全省检察工作,今年起省检察院创新绩效考核模式,委托专门调查机构对各市级检察院工作情况进行民意调查。 12月3日晚7点,在省统计局社情民意调查中心,工作人员现场以随机抽样的方式拨通了调查电话,对泰安和滨州两个市检察院进行群众满意度调查。电话调查显示,泰安市检察院群众满意度为90.13%,滨州市检察院群众满意度为91.42%。 记者从省检察院了解到,从今年起,省检察院创新绩效考核模式,委托省统计局社情民意调查中心对各市级检察院进行民意调查。据悉,此次社情民意调查活动从11月21日起至12月3日止,每晚调查1至2个市,民意调查情况系统自动计算民意调查结果,调查结果当场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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