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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贴“黄绿标”的车辆,暂不处罚
  • 2012年12月0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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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 者 陶相银 报道
□通讯员 李世成

  本报12月3日讯 记者从威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近期内,机动车尚未领取到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交警部门将进行督促教育,暂不处罚。同时,请未领取到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车主尽快选择临近检测点进行尾气检测。
  今年7月,威海公安和环保部门发布通告,8月1日起,除轻便摩托车、摩托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车外,凡是在威海登记注册的在用机动车全部实行排气污染检测。经检测后,符合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的车辆由环保部门发放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即俗称的黄标、绿标)。自12月1日起,对未取得环保检验标志就上路行驶的车辆,由交警部门暂扣驾驶证,要求车主或使用人补办相应手续,并处二百元罚款。
  近期来,大量车辆扎堆申领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尽管车管部门延长了工作时间,但仍难以满足车主的需求。记者从威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根据全省统一部署,结合威海的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申领实际情况,近期内,交警部门以督促教育为主,暂不对未申领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车辆进行处罚。为此,交警支队已引发1万份宣传材料,提醒车主短期内尽快选择临近的检测点进行尾气检测,领取环保检验合格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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