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2月4日讯(记者 郭光普 通讯员 迟吉文) 近日,记者从德州市安监局获悉,自11月29日起,德州市对企业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贴上相应的标识码,并将产品信息录入烟花爆竹流向登记管理信息系统,烟花爆竹产品将实现电子化管理。 据了解,全市共有烟花爆竹生产企业11家,为确保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生产销售安全,德州市安监局将对辖区内烟花爆竹生产、批发企业和零售网点安排定期检查,依法依规合理布设零售网点,严格审查核发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对企业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贴上相应的标识码,并将产品信息录入烟花爆竹流向登记管理信息系统,烟花爆竹产品将实现电子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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