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陶相银 报道
记者从威海市公安局治安支队了解到,自1995年以来,威海市区一直禁止违规燃放烟花爆竹,2004年市政府出台的《威海市区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中更是明确划定了燃放时间、地点。 自今年4月份起,市区各派出所分别与各自辖区的宾馆、酒店、婚庆礼仪公司签订了《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责任状》,严查在禁止燃放的时间、地点,举办婚礼、庆典、商业活动时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违反规定的,责任人或单位将被处以100元-500元的行政罚款,情节严重的将被处以10日-15日行政拘留。与警方签订责任状的酒店,有义务规劝顾客不准在婚礼上燃放烟花爆竹,否则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记者0获悉,为避免因燃放烟花爆竹与顾客发生纠纷,白天鹅宾馆、威海宾馆等宾馆在跟客户签婚宴预订协议时就注明了“不许燃放烟花爆竹”条款,白天鹅宾馆的一位负责人说:“我们有义务劝阻,如果顾客非要燃放,后果由他们自负。”威海卫大厦、天外天酒店等宾馆也与新人有口头约定,天外天酒店的刘经理说:“我们绝不允许新人在我们的酒店范围内燃放鞭炮,现在的新人比较开明,也都很自觉。” 本版统筹 陶相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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