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2月4日讯(记者 樊伟宏 通讯员 朱海升) 4日,记者从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获悉,淄博市针对保健食品违法添加化学药物成分和化妆品违法使用禁限用物质的专项检查,历时5个月圆满完成,其中保健食品、化妆品涉案金额10万余元。 据了解,全市共检查保健食品生产企业5家、化妆品生产企业6家,保健食品经营单位1800余家(次),化妆品经营单位1700余家(次),出动执法人员2684人(次)。 据介绍,此次专项检查主要集中在辖区内化妆品生产企业、大型商场、超市、批发企业、药店等,重点检查产品主要包括声称减肥、辅助降血糖等4类功能的易违法添加的保健食品;宣称美白、祛痘等4类易违法使用禁限用物质的化妆品。 专项检查主要对其进货渠道、进货登记是否明确;产品外包装是否齐全;特殊用途化妆品或进口化妆品批准文号;化妆品是否宣传疗效、使用医疗术语、适应症、虚假夸大宣传等;保健食品标签标示、说明书是否与批准证书内容一致且是否有效,是否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等内容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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