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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12月0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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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作风要改善,必须从最高层一直改到基层。在中国的人事权自上而下运行时,自下而上的哄、抬、架、举很容易出现,自上而下的作风改革稍有松动,就会局部回潮。 这八项规定虽针对的是政治局成员,但它对各级党政干部改进作风都应产生实质性的传递效应。这不仅应导致各级领导干部自身工作作风的转变,也必须彻底压制他们对上级领导干部做超规定接待安排的冲动。必须让所有干部们都清楚,超规定“照顾”上级领导,是不负责任坑害他人的举动。上下级领导干部共同遵守规定的默契对这轮作风整改的成功至关重要。 应当指出,民间舆论这些年的大量批评对党和政府产生了不少触动,国家反思的动因和渠道都比过去多了很多,也使得今天中国官方的各种承诺都成了“开弓没有回头箭”。 偌大中国不会有某项全局性转变能完全顺风顺水,作风转变层层推进的过程中大概也会有“断链”的环节。希望中央对执行过程的监督也走在舆论的前头。严格的执行才会有尽可能充分的效果,这是对执政党自律能力的全面新检验,也是织密党内监督机制的重大契机。 (据《环球时报》社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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