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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
慈善组织应公开人员工资福利
  • 2012年12月0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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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新华社北京12月5日电 民政部5日发出关于完善救灾捐赠导向机制的通知,要求各地研究建立救灾捐赠需求发布制度、探索建立救灾捐赠接收机构评估发布制度、认真做好救灾捐赠款物使用引导工作、加强救灾捐赠信息公开和社会监督。
  针对社会各界关注的救灾捐赠信息公开和社会监督问题,通知要求,各地要指导公益慈善组织按照有关规定在募捐前向社会公布捐赠者的权利义务、资金使用计划、总体成本预算等,在资金使用过程中计划有调整的,应当及时向公众公布调整后的计划。在捐赠过程中要定期公布详细的收入和支出明细,包括捐赠收入、直接用于受助人的款物、与所开展的公益项目相关的各项直接运行费用等。在捐赠收入中列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行政办公支出的,也应同时予以公布。
  同时,按照谁接收谁反馈的原则,对于捐赠者的查询,公益慈善组织应当如实、详细地反馈捐款使用情况,接受捐赠者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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