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2月5日讯(记者 董钊 通讯员 杨厚福) 5日,从济南交警支队获悉,为了方便有记分的重点车辆驾驶人学习,交警部门研发了“驾驶人安全教育系统”,目前已受理审核网上自助学习业务41笔,系统应用取得初步成效。 为减少广大驾驶人预约等候时间,确保培训教育到位,交警支队依托互联网研发“驾驶人安全教育系统”,驾驶人可登录系统申请流水号后自行学习法律法规、安全常识、行车规定等内容。学习时必须保证摄像头正常工作,系统会对整个学习过程和学习时间累计计时并随机抓拍照片上传,确保培训学时。 当学习时间累计达到3小时后可进入在线考试环节,考试结束后经车管所网上审核后即可办理审验业务,审核不通过的可通过本系统继续学习。其他驾驶人也可以“游客”身份登录浏览学习交通安全知识,提高交通文明参与意识。 相关法规规定,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一个记分周期内有记分的,以及持有其他准驾车型驾驶证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在每年参加审验时,在记分周期内有记分的,要参加不少于3小时的学习培训。学习内容包括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安全文明驾驶、应急处置等知识。 “驾驶人安全教育系统”经过前段时间测试,目前已正式启用,欢迎广大交通参与者通过济南公安民生服务在线(网址:http://www.jnga.gov.cn/site)、济南交警信息网(网址:http://www.jnjj.com)、济南市车管所(网址:http://60.208.73.77/cheguansuo/homePage.action)链接登录,或直接输入网址http://123.233.240.71/index_q.jsp登录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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