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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12月0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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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线单位:济宁市体育局 健身器材由使用单位管护 本报济宁12月5日讯(记者 汪泷) 5日,济宁市体育局局长闫程稳携相关科室负责人做客政风行风热线,就针对市民比较关心的小区内健身器材损毁后的维修工作进行了解答。 关于近日不少市民反应的小区内健身器材损毁后,大多无人维修的问题。济宁市体育局群体科科长王金强表示,小区健身设施采取的是属地管理方式,“体育局负责建设器材的采购、安装,并与相关小区的单位进行合作,将器材交由小区的相关单位负责,理论上是等于器材捐献给谁,就由谁负责管理并维护。” 王金强告诉记者,以前安装的小区内的健身器材,五年为一个保修期,这一时间段内由厂家进行维修。而从今年开始,小区健身器材更改为八年为一个保修期。但同时王金强强调,健身器材的维修其实也要分不同的招标单位,按照新颁布的《济宁市全民健身工程建设和管理办法》当中提到的,各县市区、单位等自己进行招标建设的健身器材,济宁市体育局只负责进行器材建设和管理的监督及指导工作,维修责任则仍有管理、使用单位自行负责。 据悉,今年全市体育工作进展顺利,第23届省运会22个场馆正在紧张施工中;备战参赛的2000余名运动员也在加紧训练,参加今年的省锦标赛比赛成绩明显提升,缩小了与先进市的差距。目前全市投入1000余万元建设了80多个社区健身苑、2000多个村健身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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