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2月5日讯(记者 王明婧 通讯员 任向红) 2013年12月份,德州市物价局将向社会公布允许在本地区实施的医疗服务项目和价格等具体实施意见。 3日,德州市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对接工作启动会议召开。德州市卫生局副调研员于桂文在会上说,目前医疗服务价格明显低于成本,医疗服务长期处于亏损状态,主要依靠药品加成进行弥补。目前德州市各家医院护理费执行的是2002年的价格。 记者在会上了解到,启动以破除“以药补医”机制为核心的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将使公立医院补偿由医疗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财政补助三个渠道改为医疗服务收费和财政补助两个渠道,通过“一减一调一补”,即:减少药品费用,调整医疗服务收费,适当增加财政对公立医院改革的投入,建立新型的公立医院补偿机制,全面保障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 据了解,为了严格控制病患者实际医药总费用不增长,在价格调整额度的总量不变的前提下,不同的项目价格将有升有降,诊疗费、护理费、手术费及其他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将会适当提高,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和检验检测项目价格。 根据省文件要求,年底前,开展按病种收费试点病种不少于10个,2015年底前不少于50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