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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汰黄标车,还需多管齐下
  • 2012年12月0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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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蓝娜娜
  自4日起,公安环保部门联合执法,对违规进入限行区的高污染黄标车进行依法处罚。同时,为进一步治理黄标车闯限行问题,自本月起,青岛市各区市交警、环保执法人员每周联合开展限行区域路查执法不少于3次(本报12月5日B05版曾报道)。
  众所周知,高污染黄标车,是指达不到我国第一阶段排放标准的汽油车,或达不到我国第三阶段排放标准的柴油车,通常在车前挡风玻璃上贴有黄色环保标志。在实际行驶中,黄标车普遍存在尾气超标和“冒黑烟”问题,严重污染环境。如今,青岛市对黄标车闯限行“动真格”,依法办事,从而规范黄标车车主行为,这对降低城区空气污染,甚至是缓解城区交通压力都有着积极作用。
  在处罚闯限行的黄标车车主时,执法人员除了依照相关规定记录下高污染黄标车的车牌号码和车主名称,还向司机发放《限行政策解读》宣传材料,让所有被罚的车主,不论其之前是否知晓黄标车限行规定,都能“从零学起”。
  笔者认为,行政处罚是治理一个问题的必要手段,而教育引导是根治一个问题的关键方式。通过宣传教育,不断引导黄标车车主从知道不可闯限行,到牢记并遵守限行规定,再进一步发展到自觉带动周边黄标车车主遵守规定,如此,才能让黄标车闯限行问题得以根治。
  此外,除了行政处罚手段,进一步加强黄标车淘汰的经济补偿,让车主自觉按期淘汰黄标车,也不失为一个好的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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