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东昌府区法院建立执行财产集约化查控机制
  • 2012年12月07日  来源:齐鲁晚报
  • 【PDF版】
  近日,东昌府区法院出台《关于集约化查控执行财产的暂行规定》,将具有同质性且有集约查控可能的事项,统一交由执行办公室办理。集约查询分“必查”和“选查”。通过“必查”措施仍未查控或足额控制被执行财产的,执行人员应针对案件的具体情况“选查”。严格集约查控节点时限。
  执行案件承办人认为案件需要集约化查控的,一般应在立案后10个工作日内移交执行办公室实施。超过10个工作日的,由执行案件承办人自行实施。情况紧急,需于次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取查控措施的,原则上由执行案件承办人自行实施,或经执行局长同意纳入集约查控。 
  专职查控人员按专业化分工要求相对稳定。集约查控事项由执行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专职查控人员应按照专业化分工要求,相对固定对口办理查控事项,积极与银行、工商、房管、公安等协助联动单位对接。派驻2名司法警察常驻执行局,参与集约化查控工作,主要负责强制措施的具体实施。
    (毛英民 隋娜)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通信地址:中国 山东省 济南市泺源大街6号F15   邮编:250014   E-mail:wl@qlwb.com.cn
电话 新闻热线:96706   报刊发行:0531-85196329 85196361   报纸广告:0531-82963166 82963188 82963199
副刊青未了:0531-85193561   网站:0531-85193131   传真:0531-86993336 86991208
齐鲁晚报 版权所有(C)   鲁ICP备050043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