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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工作者”酒驾
  • 2012年12月0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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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日,酒驾司机李某正在接受处理。 本报记者 马志勇 摄
  本报12月6日讯(记者 牟张涛 通讯员 杨红省) 酒后驾驶被查住,嘴里嘟囔着就喝了一点,但身体直摇晃,在交警对其进行教育时,睁开惺忪的双眼,猛地来一句“别审我了,我也经常审人,是法律工作者。”6日晚,交警开展查处酒驾活动,共查处酒后驾驶3起,漏保3起,私自改型3起,其他交通违法行为30余起。
  6日晚,德州市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在天衢路和解放大道交叉口查酒驾,一辆轿车驶过该路口,司机李某因酒后驾驶被查住。“我就喝了一点。”李某一直嘟囔着这句话,但其明显站不稳,左摇右晃几次都要跌到交警身上。经过酒精测试,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61mg/ml,属于酒后驾驶,被罚款1000元,驾驶证扣12分。
  在交警对其进行教育时,李某突然瞪开惺忪的双眼猛地来一句“别审我了,别审我了,我也经常审人,是法律工作者。”李某称自己在河北景县做律师,对自己酒驾行为很后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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