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2月6日讯(记者 牟张涛 通讯员 王强 刘传祥) 近日,记者从德州市公安局获悉,“亮警灯”行动将纳入常态化,随时接受市民报警求助。 据了解,自8月31日德州公安机关开展“亮警灯”行动以来,街面见警率、管事率得到有效提升。“为进一步提升街面有警密度和防控能力,深化巡防机制建设,全面提升社会面巡防等级,市公安局决定将‘亮警灯’行动纳入常态化。”德州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称,自12月5日零时起,全市公安机关不分警种、不分单位,所有悬挂警牌的车辆,在每天的17点30分至次日的6时30分,只要离开单位走上街头,就要开启警灯,自觉地进入巡逻勤务状态。 同时,所有上路警车将继续遵守随时接受群众报警求助,依法先期处置属公安机关职责管辖范围内的紧急警情,及时发现并制止现行违法犯罪活动,抓获现行违法犯罪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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