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2月6日讯(记者 李明华) “每次都按时交水费,怎么说欠交水费呢,还要给限时供水?”6日,家住鸿运小区的刘先生拨打本报新闻热线称。 6日,鸿运小区宣传栏上贴着一张通知,通知上写着“因小区物业拖欠供水总公司8月份、9月份、10月份、11月份水费共计12万多元……目前,您小区欠费已超过三十天,依法理应停止供水,于12月10日起对小区实行定时供水。” “我们每个月都按时把水费交给物业,怎么会欠水费呢?”小区居民张先生说,限时供水会对生活有影响。小区居民刘女士指着通知上的“11月水费77710.75元”说,“8、9、10月份水费都是一万多元,怎么11月份有7万多元的水费呢?” 记者就此事咨询了该小区物业安盛物业公司,李建鸿经理告诉记者,2008年物业公司开始管理该小区,一直实行每三个月交水费的制度。“昨天(5日)已经把8、9、10月份的水费收上来,正准备交给供水公司,不存在拖欠水费的情况。”11月份水费高达7万元,较之前高出很多是因为小区外东北角的供水管道出现了漏水。“两万多吨的水,就白白地跑掉了。” 6日下午3时许,记者就此事咨询了德州市供水总公司营业处的谢处长。他称,目前供水公司并没有接到安盛物业交纳的水费。供水公司和安盛物业也并没有签订按季交费的协议,水费应为每月交纳。 此外,谢处长说,鸿运小区是总表计费,按照漏水管道的位置,位于表内管道,产权属于业主,供水公司不承担对管道的维修维护。鸿运小区采取总表计费的方式收取水费,管道漏水造成的水费应该由小区业主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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