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是环卫工又是小区保安,离婚后财产执行难致无家可归,本报报道后拿到执行款 |
| 王风珍:终于等到这一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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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12月0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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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12月6日讯(见习记者 牟冲 霍秋萍) 既是环卫工又是小区保安,把传达室当做家的王风珍离婚后,财产一直难以执行。(详见本报10月17日报道《新华旅馆宿舍小区门卫王风珍——“我想有个自己的家”》)6日,王风珍说,财产已经执行,领到8万块钱了。 6日上午11点,记者来到位于黄河三路渤海四路新华旅馆宿舍小区传达室,王风珍正在“家”做午饭,见到记者,王风珍迫不及待地拿出一张农村信用社的个人业务取款回单,“12月3日的时候,村书记给我打电话说,案子执行了,我的8万元钱可以给我了。”王风珍说,“我听到这个消息时激动得都流下泪来,真的非常感谢你们给我写的这篇报道,我的案子拖了三四年,你们写了之后,40天就了结了,心里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王风珍告诉记者,已经与儿子联系上了,儿子现在在天津打工,儿子和女儿得知案子已经执行下来,也都很高兴。“我现在也不想着自己生活怎样了,只想着看看有没有合适的廉价房,用这8万块钱给儿子先付上首付买套房子,好让儿子成家,这样,我也算是有个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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