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96706热线消息(记者 尉伟 通讯员 邹宁) 一起强奸案背后竟牵出一偷越国(边)境案。日前,历下公安分局在侦破一起强奸案后,竟发现男子张强(化名)花了28万伪造香港身份证、港澳通行证出入香港。 省城的张强今年41岁。2010年,他去香港游玩时通过一名出租车司机结识了一名香港人,对方称能为其办理《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和《香港居民身份证》,这样出入香港、澳门等地就可以不限制次数。 想投机取巧的张强,便向该香港人支付了28万元人民币,办理了《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和《香港居民身份证》,凭借此证件果然出入香港非常方便。然而,他并没有意识到这一行为已触犯了法律。 2011年8月,历下公安分局将涉嫌强奸在逃的张强抓获归案。到案后,民警在搜查中竟发现,张强的港澳通行证和香港居民身份证虽然照片均为张强本人,然而两个证件上的个人身份信息却是另外一个陌生人的,“当时我们通过调查,发现张强冒用他人的身份证办理了伪造证件。”历下公安分局出入境管理科副科长阴怿说。 很快,犯罪嫌疑人张强供述了自己花费28万元人民币办理《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和《香港居民身份证》的犯罪事实。 “根据《刑法》规定,偷越国(边)境三次以上入刑。”阴怿告诉记者,通过调查,民警发现犯罪嫌疑人张强先后持伪造证件6次往返香港和内地。 2012年11月,历下人民法院以偷越国(边)境罪判处犯罪嫌疑人张强有期徒刑,成为济南市首例成功宣判的妨碍国(边)境管理犯罪的案件。 历下公安分局出入境管理科科长黄宇路提醒,本身通过各种途径办理伪造的港澳通行证或者香港、澳门的居民身份证,就存在着极大风险,很容易被欺骗。“另外,利用伪造的证件出入国(边)境三次以上就构成刑事犯罪,同时还将限制至少六个月到三年不能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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