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2012年12月10日
来源:齐鲁晚报
-
【PDF版】
|
|
|
|
|
本报巨野12月9日讯(记者 李德领 通讯员 李龙 黄先锋) 巨野县大义镇的黄某在某公司上班,在生产过程中不慎吸入二甲基呋喃中毒,并转化为有双肺吸入性肺炎,受害人家属要求公司赔偿误工费及今后医疗费,该公司不予答复。近日,巨野县大义法庭对其进行调解,问题得到圆满解决。 今年4月,巨野县大义镇辖区黄某在董官屯镇某公司做车间工人,在生产过程中不慎吸入二甲基呋喃中毒,并转化为有双肺吸入性肺炎。黄某住院期间共花费治疗费用近3万元,该费用则是由企业出钱。黄某出院后,其亲属找到该企业要求误工补偿和以后医疗费,但公司不予答复。 近日,黄某亲属徐某与本村其他村民一起到公司再次要求赔偿,并将公司大门堵住,该公司领导看到这种情况,急忙联系董官屯镇政府人员,镇政府人员看到纠纷双方争执激烈,调解难度大,随后与大义法庭“先锋工作室”指导法官联系,请求到场指导调解。 大义法庭“先锋工作室”指导法官到达现场后发现,双方矛盾不断升温,受害方坚决要求赔偿,而且情绪越十分激动。指导法官凭借多年的调解审判经验认识到,如果不及时处理,事情可能会进一步恶化。 随后,指导法官与董官屯镇政府人员适时从法律、情理、效益等各个角度分别与公司负责人和受害者家属及群众代表交谈,让其相互换位思考,并体谅受害者心情。 经过3个多小时的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该公司赔偿黄某诊疗费、后续治疗费及误工补助费共计45000元,并当场履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