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宁12月10日讯(记者 晋森 通讯员 梁磊 马倩) 曹某受邻居马某的邀请在喜事上为马某帮忙,不料被鞭炮炸伤了耳膜,协商赔偿不成,曹某将马某起诉。记者从泗水法院获悉,近日法院一审判处马某赔偿1万余元。 今年1月,马某的女儿出嫁,马某于是找到邻居曹某帮忙送亲,在到达女婿颜某家中举行结婚仪式时,曹某站在颜某家西屋门口,这时马某安排的放鞭炮人员在堂屋顶燃放鞭炮,恰巧有部分鞭炮落在院内,在马某的面前爆炸,巨大的爆炸声使曹某耳朵受伤,经医院诊断为外伤性鼓膜穿孔。 曹某受伤后到多家医院检查治疗,也多次找马某协商此事,但始终达不成共识。为了讨个说法,曹某将马某以及颜某告上了法庭。 泗水县法院一审认为,曹某作为马某的义务帮工人,在送亲过程中,因第三人燃放鞭炮致曹某左耳受伤,且燃放鞭炮人员系无偿为马某帮工,马某应承担赔偿责任,但曹某也没有尽到安全注意义务,存在一定的过错,其自身应承担一定的责任,遂一审判决马某赔偿曹某一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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