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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化气罐使用存隐患三百余饭馆面临整改
青岛液化气安全检查半个月,查出万余安全隐患
  • 2012年12月1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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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2月10日讯(记者 程凌润) 青岛市政府安委会组织安监等多个部门在全市范围开展液化气安全大检查以来,半个月时间共检查了3825家餐饮单位,排查出一万余个安全隐患,300多家餐饮单位被要求责令整改。
  10日上午,青岛市安监、质监、消防、工商、城管、市政等部门联合对崂山区和李沧区的4家餐饮单位进行了液化气安全检查,由于存在液化气罐使用不规范、消防器材过期等安全隐患,崂山区一家兰州拉面馆被责令整改。
  在香港东路上的一家兰州拉面馆,执法人员在厨房中发现了3个15公斤的液化气罐和1个50公斤的液化气罐,这些气罐瓶口处均没有充装标签和警示标签,其中一个备用气罐周围堆积着易燃的纸箱等杂物,执法人员在检查过程中还发现放置在窗台上的6个灭火器都是空瓶,根本不能使用。
  青岛市安监局副局长陆玉宏介绍,9日,有市民拨打12350举报称崂山区这家兰州拉面馆在居民楼上使用液化气罐,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执法人员在检查时一共发现了4个液化气罐,一旦发生液化气泄漏,后果不堪设想。
  “按照规定,餐饮单位不能在居民住宅楼、高层民用建筑、重要公共建筑和营业性场所使用液化气。”青岛市公安消防支队防火处参谋曾永辉称,这家拉面馆是居民楼的二层,使用液化气罐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需限期进行整改。李沧区的3家餐饮单位已经改用天然气管道,液化气瓶组间设置符合消防标准,安全隐患较小。
  据介绍,11月26日,青岛市政府安全委员会开展液化气安全大检查以来,青岛市安监、质监、消防、工商、城管、市政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组,半个月的时间共检查了3825家餐饮单位,排查出10175个安全隐患,300余家餐饮单位被要求限期责令整改。
  目前,300多家餐饮单位仍在整改过程中。10日下午,记者探访市北区两家被要求责令整改的火锅店发现,饭店已经更换了部分不合格的气罐、胶管等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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