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泰安12月10日讯(记者 王伟强 通讯员 葛朋 周惠娟) 8日,新泰交警在一路口连查两车非法安装标志灯具,还从其中一车内查出三副车牌。 8日13点左右,新泰交警大队联合巡特警大队在金斗路与新安路路口查处酒驾时,发现沿金斗路由北向南行驶的一辆白色凯迪拉克越野车未悬挂车牌,车前脸安装白色灯带,疑似非法安装标志灯具。民警立即示意该车靠边停车接受检查,发现该车非法安装标志灯具,车后备箱内有鲁AN****、鲁B0****、鲁J5****三副号牌。驾驶人陈某承认,为寻求刺激,他非法安装标志灯具,三副车牌中鲁AN****是该车号牌,但不能说出其他两副车牌来源。民警依法扣留此车,移交青云派出所进一步调查处理。 14点40分,新泰交警大队一中队民警发现,一辆悬挂鲁J3Q***号牌的黑色轿车沿金斗路由北向南行驶,遇到检查突然往右转弯,情况比较可疑。民警立即上前检查,发现车前脸非法安装标志灯具。王某说是安装的普通单色装饰灯,而且已经损坏,拒不承认是警用爆闪灯带。民警当即从车上找到开关并打开。在证据面前,王某承认违法事实。民警责令王某自行拆除标志灯具,并收缴装置,罚款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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