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手记 法律规定,拾物应当归还,不然就是“不当得利”。但是,做好事也是需要付出成本的。当拾金不昧者捡到物品四处寻找失主,四处打电话询问,其间耽误了生意不说,还花费了电话费等费用,减少了失主的寻找成本,挽回了失主损失,失主应该承担一些费用,在失而复得的惊喜中给点回报也在情理之中。不能让拾金不昧的人做了好事,还要付出成本,造成损失。 拾金不昧、谢绝酬金当然堪称道德模范,但是,现实生活中也有讲道德需要回报的地方,很多承担着生活压力与家庭困难的人,在做了好事后给予一定的回报和激励更合乎情理,也符合社会进步的需要,一味地提倡拾金不昧谢绝谢金,反而不利于鼓励更多的人拾金不昧。读者朋友,对此有什么看法,欢迎来电18754399128发表自己的观点与看法。 (王忠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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