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 者 李孟霏 报道 □通讯员 董和成
本报12月10日讯 市民孙某打伤张某,张某住院治疗并花费将近一万元。出院后,张某将孙某告上法庭,但孙某却一直拒绝赔付,近日,高区法院执行局对孙某强制执行,孙某支付了13000余元。 今年5月,孙某与张某因琐事发生纠纷,两人大打出手,张某伤势较重,被送到医院接受治疗,前后共花费1万余元,出院后张某将孙某诉至法院请求赔偿损失。8月,法院判定孙某赔偿张某医药费等共计1.2万元。判决生效后,张某却分文没有收到,他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中,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孙某承诺于三日内赔偿张某9000元,若逾期不付,孙某需赔偿全部1.2万元损失。 孙某仍以无钱为由拒不履行义务,执行法官立即决定对孙某采取拘留强制措施。孙某转而要求法院再做调解,但张某坚决要求他将连本带利赔偿全部损失。“耍赖”无望,孙某连本带利支付了13000余元赔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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