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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中国“绿卡”的外国人子女可接受义务教育
  • 2012年12月1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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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新华社北京12月11日电 日前,中央组织部、公安部等25个部门联合下发《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享有相关待遇的办法》,规定持有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证(中国“绿卡”)的外籍人员除政治权利和法律法规规定不可享有的特定权利和义务外,原则上和中国公民享有相同权利,承担相同义务。
  我国“绿卡”制度自2004年8月由公安部、外交部实施以来,为包括外籍高层次人才在内的近5000名外国人办理了永久居留手续,提供了入出境及居留便利。随着近年来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以“千人计划”为龙头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整体快速推进,在我国的外籍高层次人才数量迅速增加。我国“绿卡”门槛高、适用范围小等问题日益突出,亟待解决。
  在子女就学方面,《办法》规定,“随迁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符合条件的,可享受相关政策,由其居住地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办理入、转学手续,不收取国家规定以外的费用”。这是首次在国家层面明确了持“绿卡”人员的子女可在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享受本地居民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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