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曙明
日前,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据相关法律,实名曝光了30个“老赖”单位和39名“老赖”个人。这些单位或个人之所以被曝光,乃是因为他们在判决文书已经生效,且具有偿还能力的条件下,蓄意或恶意逃避法律责任,损害了法律尊严,妨碍了司法公正。“曝光”无疑是为了维护公平正义,但愿此举能促“老赖”们猛醒,使其尽快履行赔偿责任和法律义务。 “老赖”是人们对那些蓄意、恶意、故意欠债不还之人的贬称。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即使倾家荡产也不能有失信誉,这是做人的基本品德。但是,时下判决容易执行难的问题,却使得很多已经判决生效的案件不能执行到位。执行难,不仅极大地损害了债权人的权益,而且还成为妨碍司法公正、滋生社会矛盾、损害法律尊严、引发人们广泛关注的老大难问题。所以,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曝光之举,实乃大快人心之事。 执行难看似是案件问题,却也折射出“老赖”们的无耻嘴脸。对他们的仁慈就是对法律尊严的漠视,曝光是人民法院不得已而为之的举措,而且也是得到实践证明了的,颇为有效的办法。让“老赖”们在亲朋好友和街坊邻居面前颜面尽失,他们也会有所顾忌,也会因此而不情愿地“改恶从善”。破解执行难并不难,“世界上怕就怕‘认真’二字”,只要敢于动真格的,就没有难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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