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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交警首设违法车辆“黑名单”
首批542辆未按规定审验汽车已查扣325辆,未投保交强险将双倍罚款
  • 2012年12月1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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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2月12日讯(记者 董钊 通讯员 杨厚福) 近期,济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首次建立车辆管理黑名单,将542辆未按规定时间检验,且有多次交通违法未处理的车辆进行录入,并组织警力对这些车辆进行集中查纠。截止到12月12日,济南市各区交警大队已查扣上述车辆中的325辆,并依法进行了处理。
  济南交警有关人士表示,未按规定时间审验的车辆存在交通安全隐患,容易发生危险,危害交通安全。有多次违法未按时处理,会加大驾驶人的违法成本,影响驾驶人的正常出行。为了维护安全的道路交通秩序,进一步加大交通执法力度,交警部门对其未处理的违法记录将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依法予以处罚、记分。交警部门表示,对未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将扣留车辆至依照规定投保后,并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双倍罚款。对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的,将扣留机动车,处50元罚款,记1分。对未放置保险标志的,将扣留机动车,并处50元罚款,记1分。对未按照规定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将处200元罚款,记3分。下一步,济南市交警部门将继续加大对有多次未处理违法记录且未按规定时间审验的车辆进行布控查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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