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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
民企改造棚户区与国企同等待遇
  • 2012年12月1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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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2月12日讯(记者 于潇潇) 潍坊日前下发通知,鼓励民间资本参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对民间资本参与项目,将在贷款、融资、税收优惠、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等方面给予支持。
  根据通知要求,凡列入当地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的各类型项目,民间资本均可采取不同的方式参与建设。
  对民间资本参与项目已纳入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的,要按照相关规定确保土地供应;使用银行贷款的新建、购买、改建、租赁公共住房项目,可给予规定的贴息幅度及年限支持;对民间资本通过接受政府委托代建,参与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的,可参照规定核定不高于3%的项目利润率;对民间资本参与各类棚户区改造的,享受与国有企业同等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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