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2月12日讯(记者 杜洪雷) 随着春节的临近,济南市公安局近日启动烟花爆竹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活动。同时,警方将对群众举报烟花爆竹犯罪提供奖励。 据了解,济南警方与安监、工商、质监、供销等部门捆绑作业、分片包干、进村入户,对各乡镇、村庄及城乡接合部,逐村逐户进行拉网式、地毯式排查。 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要严格按照指定的时间、路线运输。治安、交警、巡警等部门将充分运用堵截点、治安检查站、道路巡逻等措施,加强对烟花爆竹运输活动的监督检查,严格查处无证运输和“一证多运”、“少开多运”等问题。 各级治安部门做好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行政审批和安全保卫工作,严禁不具备资质的单位和人员从事焰火燃放活动。同时加大违法燃放烟花爆竹活动查处力度。 为了鼓励广大群众举报烟花爆竹违法犯罪线索,济南市公安局制订了奖励标准。根据举报,查获非法制造、买卖、储存、运输烟花爆竹案件的,视情给予举报有功人员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奖励;查获重大案件的,视情给予举报有功人员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奖励。 济南警方采用信件、电话、邮箱三种方式受理群众举报。邮政地址:济南市张庄路225号,济南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队二大队,邮编:250022;举报电话:85081508 85960996;举报邮箱:jnza2dd@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