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城镇新落户人员子女按时接受教育,经市政府同意,日照市教育局在户籍管理制度改革配套服务中规定,新落户人员子女享受与原有城镇居民子女同等待遇 通知中强调,支持机关、企事业单位、部队、学校及社区举办幼儿园,同时鼓励优质公办幼儿园举办分园或合作办园。 通知中指出,在统筹搞好城镇中小学、幼儿园布局规划下,还将在城镇新建一批中小学、幼儿园。 同时,结合中小学布局调整、校舍安全工程、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工程以及城中村改造工作,制定城镇薄弱学校改造方案,实施城镇薄弱学校改造工程,扩大城镇义务教育优质办学资源,全面提升城镇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水平。 鼓励社会力量举办中小学、幼儿园。在保证适龄儿童少年就近进入公办学校的前提下,从政策、师资等方面支持发展民办教育。 对现有规模较大、水平较高的民办幼儿园,采取购买服务、减免租金等方式引导和支持其办成普惠性幼儿园。 城镇新落户人员子女入学入托接受教育,享受与原有城镇居民同等政策。 城镇新落户人员子女在奖励、评优、参加校内外活动等方面与当地居民子女同等对待。 (记者 徐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