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枣庄12月12日讯(记者 张冬梅 甘倩茹 通讯员 刘凯 燕勇) 本报12月10日C08版曾刊登了《20名员工半年工资没着落》的报道。12日,记者了解到,目前该会馆老板已承诺,将于12月底前补发拖欠工人的工资。 7日,滕州大同北路一会馆员工到人社局反映,他所工作的单位拖欠工人的工资,随后人社局监察人员就到会馆进行了调查取证。10日上午,该会馆负责人赵某到监察机构接受问询,承诺在12月底前补发拖欠的工资。 据会馆员工李丽(化名)介绍,目前她原工作的会馆已换了老板,她和其他同事也都已离开会馆,暂时空闲在家。“10日原老板赵老板,给我们员工一人打了一张欠条,上面清楚写着拖欠的工资数目,并在欠条上面签了名字以及按了手印,但是欠条上并没有写明还款日期。”李丽说,“老板打欠条时说本月20日可能会筹到一部分钱,且能够支付一部分工资。”李丽只希望赵老板能兑现所说的话。 据滕州市人社局工作人员表示,临近年终,工资支付问题逐渐凸显。因此,劳动保障监察人员提醒各类用人单位,平时要管好用好资金,保证工资正常发放,以免拖欠的工资金额积少成多,造成恶性循环。而对于个别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无法按时支付工资的企业,可通过工会组织与职工进行协商,在争得职工同意的情况下适当延期,但是延期不得超过30日,条件好转后需立即补发。同时,劳动者在劳动保障权益受到侵害时,要及时与滕州人社部门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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