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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支一扶”新增社区服务岗 |
| 我省鼓励大学生长期扎根社区,享受支农、扶贫同等优惠政策 | |
- 2012年12月1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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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3日,济南历下区第二批300名高校毕业生社区公益岗上岗。
本报记者 乔显佳 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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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济南12月13日讯(记者 乔显佳) 13日召开的山东省高校毕业生社区就业计划新闻发布会暨启动仪式上传来政策利好消息,我省大学生“三支一扶”新增社区服务岗位,未来几年,将有数千名毕业生从中受益,进入社区干事创业。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等5家单位出台的《关于统筹推进高校毕业生社区就业计划的实施意见》,“十二五”期间,我省现有5452个城市社区每个将至少有一名高校毕业生就业。到2018年左右,全省17669个农村社区也将基本实现各有至少一名高校毕业生就业的目标。我省还鼓励有条件的社区组建高校毕业生服务团队。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李伯平表示,高校毕业生社区就业计划是继“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计划、“全科医师”计划后,我省毕业生就业工作的一项重大措施,也是推进毕业生基层就业的一次新探索。 今年起,我省每年将从全省“三支一扶”基层服务项目中,拿出部分岗位,设社区服务分项,与支农、支医、支教、扶贫等项目同步报名、同步选拔、同步到岗。大学生参加社区服务将享受与“三支一扶”项目同等优惠政策。 我省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民政等部门,负责开发一批公益性岗位,供应社区服务的大学生。岗位需要根据当年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数量来定,实现供需对接。另外,面向省内高校应届和省内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以上学历的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年龄一般不得超过30周岁。 我省鼓励参加社区服务的大学生长期在社区就业。为此,将鼓励大学生通过合同制社工等方式扎根社区,鼓励报考乡镇、街道所属事业单位。在服务社区期间表现优秀者,鼓励其通过选举进入社区“两委”班子。鼓励择优按一定比例转为合同制社工。转为合同制社工的由用人单位或人力资源代理机构与其签订聘用协议或劳动合同,并建立正常的增资机制。服务期满后,鼓励在当地就业创业,并落实好有关的扶持优惠政策。 13日启动仪式之后,由历下区组织的300名高校毕业生社区公益性岗位全部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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