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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捡钱包微博报警寻失主
花两小时物归原主
  • 2012年12月1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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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警微博发布失物招领启事。 本报记者 杜洪雷 截图
  本报96706热线消息(记者 杜洪雷 通讯员 王洪利) 路边捡到钱包不知咋办,李女士通过微博告知了历城民警刘志文,没想到仅用2个小时便找到了失主。12月15日晚上,多个济南公安微博联动,在寒夜办了一件暖心事。
  15日晚8时30分许,腾讯网友“李平”通过微博告知“66哥”(历城公安分局山大路派出所民警刘志文):“今晚在山大路与花园路捡到黑色钱包一个,有现金,卡数张,无联系方式,只有准考证上有名和身份证号!咋办?”当时,刘志文正在派出所值班,看到该信息后立即回复:“你现在在何处,我们马上出警!”
  “在花园路国美门口吧。”“李平”回应道。“好的,5分钟警车到,你见到警车主动找过来!”刘志文发完微博之后,立即和同事刘宝财赶往国美门口。
  与热心网友李女士见面后,她说,钱包是在经过山大路与花园路路口时捡到的,内有准考证、银行卡、消费卡、医卡通及现金500元。通过准考证信息,确定该钱包属于济南大学的一名女生小韩。热心的李女士想尽快找到失主,平时玩微博的李女士通过微博,及时联系到了民警刘志文。
  民警拿到钱包之后,立即返回到派出所查询,找到了小韩的登记信息,有名字和身份证号,但没有联系方式。
  于是,值班民警通过腾讯和新浪微博平台发出“失物招领”启事。微博发出后,“济南公安历城分局”“济南公安”“济南公安市中分局”等多个公安微博及热心网友对该条微博进行了积极转发,很快转发逾百条。网友也积极献计献策,但仍没有消息。
  “济南公安历城分局”通过微博指令刘志文从110指挥中心报警处查询是否有类似报警与之相吻合。指挥中心回复刘志文,失主本人确实在公交分局报案了,并联系上了失主小韩。
  与此同时,新浪网友“樱星影影”也回复说已通知失主小韩,小韩将尽快与民警联系。当晚10时30分许,失主小韩来到山大路派出所认领钱包。经民警认真核实,该钱包的确是小韩丢失的。
  钱包失而复得,小韩感慨地说:“本以为钱包丢了找不到了,没想到热心的李老师和民警竟然仅仅两个小时就通过微博联系到了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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