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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鱼露馅杀害鱼塘主人
男子潜逃16年后落网
  • 2012年12月1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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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枣庄12月16日讯(记者 孔红星) 滕州一名男子16年前和别人一起偷鱼时被发现,将鱼塘主人杀害,随后潜逃,杳无音讯。滕州警方经过走访山西、江苏、黑龙江等多个省市,终于将犯罪嫌疑人王某某抓获。
  12月13日8点左右,滕州警方根据线索,在黑龙江富锦市砚山镇小河子村一鱼塘内,成功将杀人后潜逃16年的犯罪嫌疑人王某某抓获。15日上午,王某某在民警的带领下,回到了滕州。
  事情追溯到1996年12月27日夜,家住东郭镇的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和刘某某等多人窜至滕州市岗头镇港一鱼塘内偷鱼,被鱼塘主人发现,为逃避抓捕,犯罪嫌疑人王某某等人持木棍将鱼塘主人当场砸死。事后王某某畏罪潜逃,而其他作案人员陆续落案被判刑。
  期间,民警秘密搜集王某某的主要社会信息,但王某某像人间蒸发一样,杳无音信。后来民警了解到王某某的儿子曾在山西临汾上学,毕业后一直在江苏吴江工作。民警多次到山西和江苏调查,一直未发现有价值线索。
  据民警介绍,经过持续跟踪,今年10月,民警得到信息,王某某可能前往黑龙江去找他的母亲和二哥。民警立即赶往佳木斯市,在当地警方的配合下,在佳木斯市富锦市砚山镇小河子村找到了王某某亲属的下落。13日上午,王某某出门去鱼塘捕鱼时,民警将他抓获。
  民警审讯得知,王某某作案后潜逃至山西,主要在煤窑做苦力。今年9月份转到了河北,帮人看厂子,随后去了黑龙江省佳木斯。“他之前干过鱼塘工作,这次被捕时,也是在那边给别人看鱼塘和捕鱼。”民警说。
  15日,民警带着王某某回到了滕州。为表达歉意,王某某下车后,向受害者家属跪拜。“逃亡这十几年,吃不好穿不好,整天提心吊胆。打完工经常要不到工资,也不敢报警维权。”王某某说,“我也想投案自首,可是没有那个勇气。现在终于松了一口气。”
  作案时,王某某30多岁,而如今已经49岁了。
车停路边 莫名自燃 幸被及时扑灭才没殃及周围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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