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96706热线消息(见习记者 朱洪蕾 通讯员 李盛盛) 近日,济南市长清区公安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破获一起假冒注册商标案,犯罪嫌疑人宋某只出手了一次,就被警方抓获。 2010年,宋某假冒长清区某设备公司的名义在网上发布信息,在接到济宁某公司的订购电话后,宋某又伪造了该设备公司的注册商标、铭牌、公章、证件等取得订货方的信任,之后宋某从青岛某设备公司购得三台设备,转手卖给订货方济宁某公司,从中取得一万五千元利润。 2012年,宋某卖出的设备在使用中出现问题,购买方通过电话联系宋某,要求宋某前来维修,但是宋某没有将设备维修好。购买方通过某些渠道找到长清区某设备公司的联系方式,要求对方前来维修。长清区某设备公司的维修人员赶到购买方处对设备进行维修,在维修过程中,维修人员发现,这些设备根本不是本公司的产品,质量与本厂出产的有很大差距,而且设备上铭牌的材质与本公司使用的材质也不一样,维修人员意识到自己公司的产品被仿冒了,于是就打电话报了警。 在接到报警后,长清警方出动人员到济宁某公司实地侦查,后通过宋某在卖设备时留下的信息找到了宋某。通过对宋某住处的搜查和对宋某过往票据、账单等证据的比对,警方发现,宋某在伪造长清某设备公司的商标后只卖过一次设备,之后并没有再从事此类行为,但是宋某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等待宋某的将是法律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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