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宋文芳 栾薇 □记者 孔雨童 报道
本报12月17日讯 市民去开发区医院看病可以按“先诊疗、后付费”的模式进行,不用带钱也能住院了。从11月1日起至今,已经有近百名市民享受到这项便利。 “我住了快20天了,马上就要出院了,发生费用近1万元,不需交押金,等到出院的时候,把医保报销之外自己负担的那一部分交上就行了。”17日,在烟台开发区医院心内科的病房里,来自金东小区的李大爷笑着说。 据了解,自今年11月1日烟台开发区医院实施“先诊疗、后付费”诊疗服务以来,已有近百位患者从中受益。 享受“先诊疗、后付费”的患者包括烟台开发区参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及离退休人员、开发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城镇居民等患者。符合该政策条件的患者,办理入院手续时,不需交纳押金,出院结算时根据报销金额补交个人应承担的费用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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