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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收5毛有的收1块
自行车停车收费“很乱套”
  • 2012年12月1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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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2月17日讯(记者 王明婧 李榕) “早上我路过德城区解放大道老新华书店,想去附近的饰品店买点东西,刚把电动车停稳,一个人就跟过来,说是要交1元停车费!”16日,市民李晓燕向本报反映,城区内非机动车停车收费区域划分很不规范,收费标准不统一,让人疑惑。
  “这种收费有明确的依据吗?”李晓燕说,收费的人称,老新华书店东侧和北侧20米范围内是有偿看管点,把车停在这个范围内属于专人看管,丢了车可以获得赔偿。
  16日上午,记者在德城区解放大道老新华书店门口两侧的人行道上看到,原本不宽的人行道被长约20米、宽约2米的非机动车停车点占据,里面停靠了近30辆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两位工作人员忙着挂车牌、收钱。记者看到该停车场没有栏杆,没有摆放任何停车收费的标识,工作人员也没穿制服,很难看出这是一个停车场。
  “停车场收费的也择日上班。”市民王先生调侃道,三八路人才市场每逢周二、周四和周六,招聘和求职人员多时,平时不见人影的停车场收费人员也上班了,每辆车收取1元钱。“遇到不给钱就直接走的,收费人员也没办法。”
  随后,记者从三八路、湖滨大道、解放大道等路段看到,不少人员圈地收费,一张板凳,一个人,就组成了一个小型非机动车停车场。有的自行车收5毛,有的收1元,当问及属于哪个部门管理时,纷纷称“车管所的”,当记者进一步询问营业执照、索取收据时,停车收费员多以“不随身携带”、“在老板手里”为由拒绝出示。
  “这种行为到底是政府行为还是私人行为?收费经过相关部门审批吗?如果丢了车真的能获得赔偿吗?”很多市民希望有关部门作个解释,明明白白消费。
  德州市公安局德城分局的孙队长介绍说,德城分局自行车管理所于2010年取消。“他们都是临时工,没有社会保险,年纪大了,生活比较困难。”原自行车管理所的刘晓华说,让他们干这份工作,能补贴家用,有德城区物价局审批的收费许可证。据了解,德城区有收费许可证的有5家,分别是老新华书店门口、防疫站门口、城隍庙南门、十三局医院门口和白天鹅附近。
  德州市物价局的工作人员表示,曾在2000年颁发了非机动车停车收费标准,自行车2毛钱,没有规定电动自行车的收费。按规定说,市面上的收费标准都是停车场管理人员自行规定的,没有经过审批。据了解,电动车兴起后,非机动车停车收费标准越来越混乱,德州市物价局已经起草相关收费标准文件,不久后将对外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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