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2月17日讯(记者 张萍 通讯员 张宝华 胡科刚) 今年1—11月份,日照市两级法院共审结各类刑事案件1415件,判处犯罪分子1994人,倾力打造“平安日照”,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稳定。 日照市两级法院把维护稳定作为第一责任,严格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严厉打击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抢劫抢夺、危险驾驶等刑事犯罪,依法对罪大恶极的抢劫犯张某、故意杀人犯殷某等执行了死刑,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对情节轻微的初犯、偶犯、未成年犯及有自首、立功情节的1313名罪犯依法适用了缓刑、单处罚金等非监禁刑,办理减刑假释案件42人,发挥了刑罚的教育、感化、挽救功能,预防了重新犯罪,减少了社会对立面,促进了社会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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