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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家医疗机构不再自管药房
从2013年1月1日起,将实行“医药分开、药品共管”的新模式,患者将从指定药房拿药
  • 2012年12月1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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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改革实施后,患者会得到更多实惠。
  2013年1月1日起,滕州市21家基层医疗机构将进行药房改革。改革之后,医药公司可以把服务范畴延伸到临床一线;医疗机构可以把更多的药师从繁重的药品物流中解脱出来,为病人提供良好的药学专业服务;居民可以享受更低的基本药物价格。
改革后患者能以进价买到药品
  据介绍,2010年国家把基本药物制度作为深化医改的重要举措后,实现了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全覆盖。而滕州作为山东省先期推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试点县,虽然取得了成效,但在实施过程中,药品配送不及时、配送企业不集中、个别药品配送不到位、药品回款时间长、镇街卫生院资金周转困难等问题日益突出,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基本药物制度的顺利实施。
  为此,滕州卫生局对基本药物采购、配送、管理等问题进行了探索,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逐步形成了“医药分开、药品共管”的基层医疗机构药房改革思路,并于2012年将西岗镇中心卫生院作为先期“药房改革”试点。
  据西岗镇东满村的村医支医生介绍,以往医院从医药公司进购药品,然后销售给患者,并从药品中挣一部分钱。但作为药房改革试点后,医院将患者所需要的药物直接报给医药公司,改变了以往屯药的状况。“现在所有的基本药品都会以进价卖给患者,现在药价低了,但医生也会拿到一定的补贴,让患者得到更多的实惠,是件好事。”支医生说。
  据了解,滕州市实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以来,药品降价幅度达40.4%,直接让利于病人。而基层医药机构实行药房改革后,对于破除以往以药养医体制,降低居民医药费用负担具有重要意义。

医药公司竞标参与,破除了以药养医体制
  11月30日,滕州市“药房改革”开标会议召开,报名参加竞标的共有12家公司。按照招标程序,最终选定了3家医药公司。滕州市卫生局工作人员张峰介绍:“最终选定的医药公司资质都很好,要求注册资金1000万以上,并且要求他们必须在滕州设立分公司。这样能更好地为滕州市民服务,也可以增加滕州市的税收。”这三家医药公司分别是:枣庄银海医药有限公司、山东瑞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华润山东医药有限公司。目前,医药公司已经和21家基层医疗机构鉴定了“药房改革”合同。
  西岗中心卫生院先期的“药房改革”让院长郝明义,直观体会到了改革给医院以及病人带来的好处。“医院的药师不用想着药品经营、流通这些事了,可以更好地为病人服务。”在12月12日滕州市基层医疗机构“药房改革”签约仪式上,他给21处镇街卫生院院长、医药公司代表等介绍了经验。在总结西岗中心卫生院药房改革经验的基础上,滕州市卫生局决定在21处镇街卫生院实行“医药分开、药品共管”的药事管理新模式。2013年1月1日开始,《滕州市基层医疗机构“药房改革”合同书》正式执行。
  滕州市政府副市长姜妍表示,“医药分开、药品共管”的药事管理新模式实现了药品经营权与使用权的分开,破除以药养医体制,将医院药师从繁重的药品物流中解脱出来,把药师还给病人,为病人提供良好的药学专业服务。同时,这一模式也将医药公司的服务范畴延伸到了临床一线,减少了流通环节,降低了运营成本,是一项双赢的药品管理新模式,对于提高药品质量,保证用药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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