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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店铺层层转租 坑了不少租客 |
| 转租费“滚雪球”,转租链条一旦断裂,租客苦不堪言 | |
- 2012年12月2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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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报料 德州街头的一些店铺,租赁时需要支付高额转让费,连续转租后,转租费就如同滚雪球一样越来越高,这已成为公开的秘密,而房东一旦收回房子,就会使链条断裂。 □记者调查 房东收回房子 转租费没了着落 12月19日,在德城区三八路经营一家店铺的刘明(化名)又和房东开始“唇枪舌剑”。据了解,刘明自2011年12月15日租赁房东的店铺,除向房东交押金以外,还向上一任租客交了10万元的店铺转租费。15日店铺租赁到期,刘明拿着下月房款续租时,房东告知他将收回房子。 “除了店铺地段好以外,我的10万元转租费该找谁要。”刘明说,他已联系不到上一任租客,第一笔转租费是房东所收,理应对10万元的转租费承担一部分。 而房东王先生告诉记者,他并不清楚租客之间转租费的事情,自己从未收取任何转租费,并且双方签订的合同中也没有这一项。 19日的“谈判”又一次不欢而散,双方决定对簿公堂。“我觉得自己很冤枉,店铺已经多次转租,导致转租费逐渐增多。”刘先生说,上一任租客说店铺长期出租,没想到一年就要收回,让我全部承担损失,“我怀疑是房东和上一任房客串通了。” 转租费层层加码 几成潜规则 记者随后对其他店铺的转租费进行了调查。数十家张贴“转让”标志的店铺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均是租客,店铺转让都会收取1万至20万不等的转租费。 “现在德州只要是在经营的店铺,转租都会收费的,房东也知道。”新湖北路一家店铺负责人说,租客和房东签合同时,不会提到转租费,“房东都知道,他也不会管,所以你要是转租时也可以收转租费,加多少你可自己定。”记者从多家店铺房东口里证实,出租时是否收取转租费,并没有统一的“规矩”。 可以确定的是,针对转租费这块“肥肉”,德州还有一批专门的“炒房团”,租房子后立刻往外出租,赚取差价,而房东对此也持默认态度,这就加剧了转租费急剧上升。 转租费引纠纷 时有发生 据了解,转租费根据商铺位置而“水涨船高”,层层加码的转租费到最后会成为“巨大数字”,如果转让链断裂,“最后接棒的人”无疑要承担全部费用。 记者从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德州已有多起因转让费而诉诸法律的事件,但转租费属于商业潜规则,法院在判决时只依据租房合同。 转租费是否受物价部门的管理,对此德州市物价局价检局局长吴兴民说,转租费和房租的标准是市场调控行为,不属物价局管辖范围。 山东众成仁和(德州)律师事务所常秀仁律师说,商铺转租时,租客多会分别和房东、上一任租客签订合同。“如果在上一任租客和房东签订的合同写明,允许私自转租,租客之间签订的转租合同是有效的,但如果房东不允许私自转租,则上一任租客就不应收取转租费。”常秀仁说,每年都会遇到多起关于转租费产生纠纷的案件,“这项费用应在合同中体现。” 德州市公安局德城分局治安大队大队长孙振江则认为,转租费极易引发纠纷,也是一种社会隐患。租户在签订合同时,不能漠视那些不成文的规矩,尤其要注意租房合同的细则。 本报记者 牟张涛 李明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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