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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时,要看清这些信息
2012年12月2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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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公示的商品房基本信息主要有,企业简介,包括企业成立时间、资质等级、注册资本、法人代表、企业信用等级等情况;项目简介,包括项目名称、项目地址、占地面积、规划面积、开工时间、拟竣工时间、项目性质、总栋数、基础设施配套、资金监管情况、项目负责人、销售负责人等情况。
有关证件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房地产开发经营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商品房现售备案证明)、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备案证明、物业管理方案确认单。房地产开发企业委托商品房承销机构销售商品房的,还应公示商品房销售委托书及受委托的商品房承销机构的营业执照和中介机构备案证书等。 有关法律法规文件文本,包括《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法》、《山东省商品房销售条例》、《潍坊市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等。
以及用于本项目网签的《商品房预售(买卖)合同》样本、已备案的《商品房预(销)售方案》、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房屋质量保证书和房屋使用说明书、临时管理规约、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等。
其它需公示的内容还包括民用建筑材料及节能措施信息公示表、土地使用权、在建工程是否抵押等房屋权利信息等。
潍坊市建设局相关负责人提醒,为保障广大购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在购房时,需特别注意以上信息、证书等是否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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