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校车司机快来申领“许可”
元旦后,未取得校车驾驶许可的校车司机不能再驾驶校车
  • 2012年12月20日  来源:齐鲁晚报
  • 【PDF版】
  □记 者 陶相银 报道 
□通讯员 李世成 

  本报12月19日讯 今年9月颁布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中规定,明年1月1日起,驾驶人从事驾驶校车工作,必须取得车管部门签注的校车驾驶许可,否则司机将被记12分,同时被注销最高准驾车型。
  目前,威海全市有校车驾驶人600余人,尚未有人到车管所申领校车驾驶许可。车管民警提醒:校车司机应尽快申领,车管部门将争取在明年1月1日前为申领者办妥校车驾驶许可。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校车驾驶人未取得校车驾驶许可资格,将被扣12分并注销最高准驾车型,并且在5年后才能增驾至大型客车驾驶资格。
  目前,全市有校车600余辆,校车司机600余人,这些校车司机虽然全符合持有准驾车型驾驶证(A1、A2、A3、B1、B2驾驶证)的规定,但还没有人依据新规定到车管部门申领校车驾驶许可。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校车司机若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需同时符合以下6项条件:取得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并具有三年以上驾驶经历,年龄在25周岁以上、不超过60周岁;最近连续3个积分周期内没有被记满12分记录;无致人死亡或者重伤的交通事故责任记录;无酒后驾驶或醉酒驾驶机动车记录,最近一年内无驾驶客运车超员、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记录;无犯罪记录;身心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癫痫病、精神病等可能危及行车安全的疾病病史,无酗酒、吸毒行为记录。
  车管民警介绍,校车司机应尽快到车管部门申领校车驾驶许可,由于距离明年1月1日仅短短10天,车管部门将在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之内审查完毕,尽快为符合条件的校车司机发放许可。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通信地址:中国 山东省 济南市泺源大街6号F15   邮编:250014   E-mail:wl@qlwb.com.cn
电话 新闻热线:96706   报刊发行:0531-85196329 85196361   报纸广告:0531-82963166 82963188 82963199
副刊青未了:0531-85193561   网站:0531-85193131   传真:0531-86993336 86991208
齐鲁晚报 版权所有(C)   鲁ICP备050043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