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转弯撞直行,并非都全责 |
| 昨日,一轿车撞了直行面包车。因后者变更路线,也承担事故责任 | |
- 2012年12月20日
来源:齐鲁晚报
-
【PDF版】
|
|
|
|
|
□记者 吕修全 报道
本报12月19日讯 19日上午,市区花园中路发生一起两车相撞事故。一辆绿色吉利轿车在左转弯驶上花园中路东行道路时,与一直行的面包车相撞。交警在处理事故时发现,面包车在事发前变更了行驶路线,因此对该起事故也存在一定责任。后双方司机各自报警,寻找各自保险公司进行维修理赔。 19日上午11点许,市区花园中路朝阳小区公交点附近东行路段发生一起两车相撞事故。市民吴先生驾驶一辆绿色吉利轿车,自公交站点处路口左转驶上道路时,撞上了一辆在中间车道、自西直行至路口的面包车左后轮。吉利轿车前保险杠脱落,右侧车灯破损,现场洒落一地碎片。面包车司机在事发后踩下刹车,在吉利轿车东约10多米处停下。 面包车司机称自己是在中间车道上直行,吉利轿车应付全责。但吴先生质疑面包车司机车速较快,并在事发前有向左变更路线的情况。面包车司机随即拨打电话报警。 交警一大队民警简单勘查事故现场及询问事故双方后,确定在事发前,曾有一辆公交车驶出公交港湾,面包车司机存在着变更行车路线且压线行驶的行为。这导致吉利轿车左转弯驶上左侧车道时,撞上了压线行驶的面包车。面包车司机对该事故也有一定责任,交警判定双方自行修理各自汽车。
| |